随着与广州农商行诉讼一审判决的出炉,新潮能源(600777.SH)、ST中捷(002021.SZ)、*ST德奥(002260.SZ)坐不住了,因为三家公司都有份承担赔偿责任,且金额不低。从公开信息看,3上市公司正打算联盟共同上诉。最终结果如何,仍是未知数。
新潮能源表示不服
“如果自2022年2月8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这是新潮能源2月9日发出的风险提示公告。也就是在2月8日,公司收到了代理律师转发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广州农商行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定新潮能源与其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规定,如果公司被认定为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事情得回到2020年,广州农商行告华翔投资、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等10家公司和7名自然人。原来,早在2017年广州农商银行曾与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规模为25亿元,预计期限为48个月。2017年6月28日(15亿元)、2017年8月3日(10亿元),广州农商行通过国通信托分两笔向华翔投资累计提供贷款25亿元,并由新潮能源等主体提供担保。新潮能源曾与广州农商行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新潮能源就广州农商行向华翔投资发放的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020年该信托提前终止并清算,但华翔投资没偿还债务导致贷款也提前到期,于是也有了广州农商行诉至公堂的情况。
那么事已至此,新潮能源披露称,自己也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经查询公司档案,公司档案中既没有案件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公司用印记录中无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经查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案件所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二审上诉,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存在多项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错误,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新潮能源的说法,也惹来了监管层的问询函。问询函显示,根据一审判决,经司法鉴定,《差额补足协议》加盖的公司印章为真实印章。就此监管层要求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并披露自身的债权债务、担保及预计负债情况。
资料显示,新潮能源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公司还在2021年12月底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的行为,构成“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黄万珍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胡广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杨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ST中捷董事会全票同意上诉
如上所述,ST中捷这边也收到了《民事判决书》。ST中捷的公告是这样描述的,2017年6月27日,ST中捷也签订了这份《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银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差额补足义务人应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不过ST中捷感觉自己比较“冤”,公司认为信托合同关系与借款合同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自己和上述案件无关,案件不应将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合并审理,与此同时ST中捷也对《差额补足协议》盖章和签字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即便时任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也属于越权代表,因为《差额补足协议》没有在ST中捷履行审议程序。甚至,ST中捷还认为,广州农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明知上述情况仍然签署协议。ST中捷的结论就是,《差额补足协议》无效,中捷资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判决结果也明确了ST中捷与其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和新潮能源一样,ST中捷对此判决也表示不服,拟依法提起上诉。根据ST中捷2月11日公告,为降低公司上诉费用,减轻公司负担,公司拟与新潮能源、*ST德奥共同上诉并向法院申请共同承担上诉费用,当然,是否共同上诉及上诉费用金额以最终形成的上诉方案和法院准许为准。
资料显示,ST中捷主要从事中、高档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用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曲折缝机、特种机等系列200多个品种,具备年产约80万台工业缝纫机的生产能力。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盈利2000万元至3000万元,扭亏为盈。ST中捷称,2021年度,因缝制机械行业下游产业对设备需求的持续增长,加上公司对销售政策及产品结构及时采取了有效的调整和优化,从而使得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还积极推行各类降本增效措施,三项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下降。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数据是公司尚未拿到宣判之前的预测。
ST中捷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曾戴上“*ST”,2020年6月12日时摘*,而如今则可能还要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究其原因,也正是因为上述的麻烦。
压垮*ST德奥最后一根稻草?
相比上两家公司,*ST德奥可谓损伤更大。
资料显示,*ST德奥本身,已经是暂停上市的公司,公司也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能恢复上市。该公司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而后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再后来在2020年7月6日,*ST德奥曾向深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不过该申请始终处于审核阶段。
原本从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来看,公司就有些岌岌可危。业绩预告显示,*ST德奥预计2021年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9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101.71万元下降了385.48%至528.22%。
而刚刚翻年的2022年2月8日,*ST德奥又披露了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而这更像是压垮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为何如此说呢,因为在收到判决书公告披露后的第二天:2022年2月9日,*ST德奥又披露了一份收到来自保荐机构终止恢复上市保荐通知函的公告。
原来,2020年6月14日,联储证券和公司签署《关于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持续督导之协议书》,约定公司委托联储证券为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协议签署后,联储证券已于2020年7月初协助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文件。通知函显示,基于公司的一系列问题,联储证券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并解除相应协议有关约定。而*ST德奥有可能存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符合恢复上市申请的情形,导致交易所审核不通过,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至于联储证券给出的理由有3点,里面就包括了2021年业绩不济和广州农商行的诉讼案影响不确定,对公司来说存在很大不确定风险,另外一点则是公司重整引入的投资人曹升等与迅图教育已出现不和迹象。
资料显示,*ST德奥的业绩主要依赖电器设备业务提供支撑,包括家用电器和商用电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