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0
升达林业公告,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起诉厦门国际银行要求返还2.027亿元资金及赔偿损失的案件,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存单质押合同》无效,但驳回其他诉求。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裁定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再审申请,相关诉讼终结。此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