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项目所在地区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环境权益,全面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3000吨/年农药中间体及其配套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
5、投资规模:15000万元;
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利尔化学现有99亩土地上新建连续加氢、醚化、硝化等工段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设施,实现年产3000吨农药中间体的生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新桥工业园区
3、联系人:王老师
4、联系方式:0826-288923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名称: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3、联系人:郑工
4、联系方式:18875032522,141064384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生态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也可通过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至第二次公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