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纺织网2021-12-20
泰和新材(002254)12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及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核定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2亿元的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最高担保限额为25.52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