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19
2025年8月19日,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规避经营风险。办法明确了担保的定义,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间以及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的担保,如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被担保方需经营和财务正常,无较大风险,或能提供有效反担保。公司担保决策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达到一定标准的还须股东会审批。例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有特殊规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或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预计担保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
在担保合同审查订立方面,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订立,签订人需有相应决议和授权委托书,且不得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主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
办法还规定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如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在担保中的职责,担保情况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等。此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