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杭州网2021-08-04
每日商报讯 8月2日晚间,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聚力文化,代码:00224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正式处罚公布,意味着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客户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48.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57.88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6123.93万元。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763.1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244.12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1935.30万元。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774.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176.77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8369.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聚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在证监会立案后,我们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审核资料、办理委托手续,拟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称,暂定: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聚力文化股票,并在2019年4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证券交易对账单(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底)、联系方式等。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