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05-10
5月10日,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第十三次临时信息。
据悉,于5月6日,阳光城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债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425.26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16亿元,归属于上次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2亿元,主要系本期达到结利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减少、计提存货跌价增加所致。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阳光城表示,2021年度亏损预计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促进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调整发展策略,力争早日走出困局;
2、加强销售,全力回款;
3、强化现金流管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有效促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4、加强大运营管理体系,有序复工复产,确保交付目标;
5、加强投后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6、积极拓展轻资产业务。
此外,于第二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阳光城”)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将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
据了解,高光置业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阳光城去年7月以61.45亿元收购的众泰小镇项目;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分别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1号、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3号、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2号、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04号、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180号、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05号,六宗土地均位于永康经济开发区,总面积35.2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