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财经看财报2022-04-13
4月12日,滨江集团(SZ:002244)发布公告称将为其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耀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亿元的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0%(最高本金限额为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其参股公司杭州新黄浦滨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亿元的融资提供最高本金限额9千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中称,滨江集团为滨耀公司担保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0%及对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为滨致公司担保期间为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9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截至公告日,滨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196.96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2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约为23.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