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3-14
3月14日,滨江集团(SZ002244)发布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滨江集团参股公司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熙房产”)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8亿元的银团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滨江集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恒熙房产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1%(最高本金限额为9.18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25日,法人陈乐克,注册资本14亿元,滨江集团、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高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越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1%、25%、14%和10%的股权。滨江集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了解,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滨江集团参股公司,系温州乐清望潮上品华庭项目的开发主体。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0.44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