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2-01-14
观点网讯:1月14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亿元的新增担保。
其中,涉及6家子公司,其中权益比例不足50%的公司为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州市南太湖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权益比例超过50%的公司包括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阳滨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阳滨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34,924.48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3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5,078.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