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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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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向比亚迪定增募不超23亿获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http://www.chaguwang.cn  2022-11-01  盛新锂能内幕信息

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1-01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昨晚,盛新锂能(002240.SZ)发布公告称,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盛新锂能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盛新锂能于7月23日发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0,334.5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共1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2.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42.99元/股-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0.1元=42.8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46,630,917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3,703,543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比亚迪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比亚迪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比亚迪董事会秘书李黔为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比亚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比亚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盛新锂能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为引入下游锂电池龙头客户战略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助力公司加快实现“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战略目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盛新锂能于7月23日公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永泽、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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