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8-08
奥特佳8月8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发出的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关于对财务总监朱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规定。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朱光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错误地将应记入公司资本公积的股权转让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对公司上述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7月15日,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00万元至6,000万元。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1,50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之间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