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07-14
安妮股份(002235)于6月22日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此前安妮股份(002235)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的内容,其中,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微梦想”2015年存在虚构收入情形。对其相关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重述,深交所要求安妮股份(002235)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妮股份(002235)于2021年4月2日收到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责令安妮股份(002235)整改,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凡在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安妮股份(002235)股票,并在2020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登记索赔报名参与该律师团队的集体索赔代理。在最终未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安妮股份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