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1-17
*ST飞马(002210.SZ)发布公告,公司于日前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破568号之十三],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飞马国际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