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12-09
海亮股份公告披露,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由一年期变为二年期,公司拟调整对该笔授信的担保期限,即:公司为海亮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将互保期限调整为不超过二年。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42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