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9-14
海亮股份(002203.SZ)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亮集团”)通知,海亮集团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海亮集团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海亮集团拟以自筹资金对其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