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风芒能源2023-10-08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国能龙源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公示显示,拟建的国能龙源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连江东侧海域,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255.4776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47.3301公顷(风机基础、海上升压平台基础用海面积),海底电缆管道用海208.1475公顷(220kV、35kV海缆用海面积)。申请用海期限26年。项目拟布置23台GWH252-13.6型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涉海工程内容包括,单机容量13.6MW的风力发电机组23台、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风电场内连接风机及风机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35kV海缆(总长约64.28km)、连接海上升压站与陆上集控中心的220kV海缆(涉海部分总长约 49.28km)。
本项目工程静态投资338892.59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0834.16元/kW。工程动态投资341771.96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0926.21元/W。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2022年7月13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两个海上风电项目的竞争配置结果,其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确定为马祖岛外项目(300MW),中标电价为0.204元/千瓦时。
详情见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国能龙源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的国能龙源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连江东侧海域,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255.4776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47.3301公顷(风机基础、海上升压平台基础用海面积),海底电缆管道用海208.1475公顷(220kV、35kV海缆用海面积)。申请用海期限26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4、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白云 83324177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0
传真:0591-83324177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