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4-11-06
irm1287075问ST证通(002197)请问贵司什么条件下,何时能够摘去ST的帽子?在此期间贵司在做哪些纠正工作?谢谢。
2024-10-10 11:13:49
ST证通答irm128707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除此之外,针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更正,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增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2024-11-06 15: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