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3-12-05
2023年12月4日晚,如意集团(维权)(002193)公告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3号)。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至此,如意集团的违法证据已初步确定,投资者已可据此发起索赔,不需要等正式处罚落定,提醒投资者注意。(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如意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涉案期间,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如意集团控股股东;邱亚夫为如意集团和如意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意科技、如意时尚是如意集团的关联人。
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团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并向上述三家公司预付货款的方式,累计将59,400万元最终划转至如意科技银行账户。上述如意科技对如意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7%,占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21.46%、21.41%。截至2021年4月29日,如意科技已向如意集团归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团累计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账户支付109,855万元,用于收购如意科技控制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500万元合伙企业份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如意集团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27%,占2019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9.5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在2019年8月16日到2023年8月31日之间买入如意集团股票,并且在2023年8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如意集团维权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