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10-09
10月9日,中天服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共涉案三起,涉案金额包括投资损失款、佣金和利息损失共计3,793.11万元及诉讼费用。
公告显示,中天服务作为被告,涉及三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1.案号(2024)浙05民初127号,原告顾芬元,诉讼请求赔偿投资损失款485.02万元,佣金损失970.04元,印花税损失4850.18元,利息损失7.88万元,理由为被告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 2.案号(2024)浙05民初128号,原告武新明,诉讼请求赔偿投资损失款2913.11万元,佣金损失5926.21元,印花税损失2.91万元,利息损失47.33万元,理由为被告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 3.案号(2024)浙05民初129号,原告冯小进,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335.69万元,理由为被告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
中天服务表示,截止目前,上述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规定,以及参考该等案件历史赔付比例,公司将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涉案金额的50%计提预计负债1,89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