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加油XAX加油2023-04-12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或“甲方”)与重庆大学(以下称“重庆大学”或“丙方”)签署了“关于公司和宝钢金属委托重庆大学进行中温高密度低成本镁基固态储氢材料产品研发及中试的协议”,三方就有关项目的合作事项进行了相关约定。
本项目由宝钢金属和云海金属作为共同委托方,向受托方重庆大学共支付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甲方宝钢金属支付总经费 20%即人民币 200 万元,乙方云海金属支付总经费 80%即人民币 800 万元。
本协议为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关于技术研发的协议,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委托方一)
乙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二)
丙方:重庆大学(受托方)
1、合作目标:
由受托方重庆大学形成以下成果输出:
(1)生产出镁合金储氢材料铸锭、粉末和压片产品;
(2)形成系统的研发技术报告、工艺技术规范文件和专利申请受理文件;(3)产品技术指标符和参数符合关于“中温高密度低成本镁基固态储氢材料产品的研发及中试”合作开发合同中技术方案的相关规定。
2、协议内容:
2.1 针对镁基固态储氢材料成分设计、开发以及粉末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方面的科学和技术难题,受托方重庆大学就本项目开展以下研发工作:
1)镁基储氢合金成分开发和熔炼制备技术开发;
2)镁基储氢合金的切削制粉技术研究;
3)镁基储氢合金粉体材料压块成形技术研究;
4)低成本高性能新型镁基储氢合金的设计与开发;
2.2 知识产权:根据三方签订的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
2.3 项目合作经费金额:
本项目由宝钢金属和云海金属重庆
2.4 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并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支付总金额的 50%即 500 万元:其中由宝钢金属支付 20%即 100 万元,云海金属支付 80%即 400 万元;
通过中期检查并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 30%即 300 万元:其中由宝钢金属支付 20%即 60 万元,云海金属支付 80%即 240 万元;
通过结题验收并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 20%即 200 万元:其中由宝钢金属支付 20%即 40 万元,云海金属支付 80%即 160 万元。
2.5 项目完成时间:两年。
2.6 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属出资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