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7-02
纳思达公告,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除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横琴分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此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203.57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5.79亿元,上述均未超过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