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8-21
8月21日消息,富士达公告称,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修改原协议中的条款,甲方由于融资需要向包括乙方在内的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万元。另一修改内容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