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3-05-25
5月25日澳洋健康(002172)公开信息显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季超、非独立董事袁益兵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公司2022年业绩预告不准确。你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至750万元;2023年3月17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万元至-2,100万元;2023年3月24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8.98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袁益兵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该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二是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未在披露202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续进行了补充披露,不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会(2021)3号)要求,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季超、袁益兵分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该问题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