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昨日晚间,东方锆业(002167.SZ)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7月22日,东方锆业发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分别用于年产3万吨电熔氧化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龙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其中,龙佰集团拟认购股份总数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23.51%(含本数),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9%。除龙佰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龙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除龙佰集团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余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75,134,000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32,540,200股(含本数)。
控股股东龙佰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出具日,龙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东方锆业总股本为775,134,000股,龙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82,210,8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为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32,540,2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007,674,200股,由于龙佰集团拟认购的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23.51%(含本数),发行完成后龙佰集团仍为东方锆业的控股股东,许刚仍为东方锆业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东方锆业表示,本次发行是公司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市场影响力,进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未来盈利能力。
根据东方锆业11月15日披露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于《关于请做好广东东方锆业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许寅、胡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