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4-03-14
2024年3月13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莱茵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实控人秦本军先生告知,获悉其2024年3月12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29号)。
“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秦本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王洋(金麒麟分析师)。2021年,秦本军出资1.2亿元认购“大华优选二号”等4只私募基金产品,交予王洋操作和管理。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王洋控制使用“陈丽鸣”等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集中连续交易“莱茵生物”,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王洋、秦本军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我会拟对王洋、秦本军操纵“莱茵生物”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1,849.02元,并处以4,145,547.06元罚款,其中,对王洋处以2,072,773.53元罚款,对秦本军处以2,072,773.53元罚款。
章祥兵律师表示,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该案在二审中也获得胜诉,这是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首次出现终审胜诉案例!
章祥兵律师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梅花生物控股股东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件,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莱茵生物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买入莱茵生物股票,并在2021年11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莱茵生物维权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