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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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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治理大败局》之宁波东力(六)引狼入室,自招灾祸

http://www.chaguwang.cn  2024-05-05  宁波东力内幕信息

来源 :论辩思潮2024-05-05

  令市场震惊的宁波东力21亿元并购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8 年 8月 24 日,宁波东力(002164)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8039号)。

  2020年7月14日,宁波东力(002164)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60 号)。

  2021年1月19日晚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01

  处罚详细内容如下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

  一

  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警告,并处60万罚款。

  二

  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警告,并分别处30万罚款。

  三

  对徐莘栋、秦理警告,并分别处20万罚款。

  四

  对林文胜警告,并处以10万罚款。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

  一

  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

  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

  对徐莘栋、秦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

  对宋济隆、宋和涛、罗岳芳、陈一红、陈晓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除拟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外,证监会拟对6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2020年4月,年富供应链合同诈骗案也作出刑事终审裁定,年富供应链被判处罚金3000万元,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桩令金融圈瞩目、全市场哗然的“蛇吞象”并购案,最终以惨痛的事实证明,这是一起精心谋划的合同诈骗案。

  

  那么年富供应链究竟是通过何种卑劣的手段来打造自己“白富美”的形象,进行财务造假的呢?进行梳理后,主要有以下三种手段:

  1

  Inflated revenue and profits

  虚增收入、利润

  (1)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收入和利润

  前面提到年富供应链的业务主要分为交易类业务和代理类业务,其中代理类业务主要是进口报关,涉及三个环节:一是内贸环节,境内客户将货物以出口委托价出售给年富供应链;二是出口环节,年富供应链将前述货物以报关价出售给年富供应链的香港子公司升达(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或香港孙公司联富国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富);三是外贸环节,升达或联富再将前述货物以境外销售价销售给客户的境外子公司或关联方。

  正常的业务模式下,报关价和境外销售价均等于出口委托价,代理服务费按照出口委托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在与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嘉科)的出口业务中,年富供应链虚构《补充协议》和《境外供应链服务协议》,在出口环节以服务费的名义,将货物(仅整机,不含物料)的价格在出口委托价的基础上虚增1%、3%或5%,形成报关价,在外贸环节以服务费的名义,将全部货物的价格在报关价的基础上虚增 1.95%,形成境外销售价。在此情况下:

  虚增收入=虚增利润=境外销售价-出口委托价

  其中,2014年虚增营业利润3,627.41万元,2015年虚增营业利润9,114.41万元,2016年虚增营业利润3,181.41万元, 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1,352.71万元,2018年1月至3月虚增营业利润104.59万元。

  此外, 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在与贵州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财富)的出口业务中,年富供应链在外贸环节虚增境外销售价格,其中2017年9月至11 月还在出口环节虚增报关价格,由此虚增对贵州财富的出口代理服务收入。其中,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5,468.21万元, 2018年1月至3月虚增营业利润1,599.86万元。

  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在与遵义市水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世界)的出口代理业务中,年富供应链在外贸环节虚增境外销售价格,由此虚增对水世界的出口代理服务收入。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利润1,745.52万元, 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3,236.17 万元, 2018年1月至3月虚增营业利润928.57万元。

  (2)虚增境外代采业务收入和利润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通过虚构与财富之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富)的境外代釆业务虚增境外代采业务收入。香港财富配合年富供应链进行无实际业务的购销。其中, 2017年虚构收入200,682.96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9,528.42万元;2018年1月至3月虚构收入117,175.99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3,726.14 万元。

  综上,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虚增营业收入348,217.81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43,613.43万元。其中,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3,627.41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3,627.41万元,占年富供应链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84.50%;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9,114.41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9,114.41万元,占年富供应链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71.96%;2016年1月至9月虚增营业收入3,678.45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3,678.45万元,占年富供应链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75.64%;2017年虚增收入107,040.43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10,121.87万元,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6.54%;2018年第一季度虚增收入119,809万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6,359.16万元,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08.72%。

  表12 年富供应链2014-2016年1-9月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表13 年富供应链2017年、2018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图3 年富供应链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比重

  2

  Inflated accounts receivable

  虚增应收款项

  并购前,年富供应链因经营不善,形成对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山东富宇蓝石轮胎有限公司、PSONS公司共计31,653.62万元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但年富供应链并未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将上述坏账转为年富供应链对其关联公司的虚假应收款项,由此在2016年9月30日虚增应收款项31,653.62万元,在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虚增应收款项31,653.62万元。

  3

  Deceive capital increase, transfer loan guarantee

  诱骗增资,转移贷款担保

  在并购的过程中,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虚假财务数据及冒充的关联公司负责人的虚假陈述作出了年富供应链按收益法估值为 21.8 亿元的错误评估报告。而为了实现业绩承诺,李文国等人继续隐瞒实际业绩,加大造假行为,虚增公司利润,并要求相关客户单位配合年富供应链骗取宁波东力的信任,同时以公司经营需要及加快退税进度为由,诱骗宁波东力于 2017 年 10 月对年富供应链增资 2 亿元。此外,李文国等人以增加业务量、增加利润为由,通过有关银行违规增加银行授信等方法,骗取宁波东力为年富供应链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 22.7 亿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富供应链的银行贷款总额为 31.77 亿元,其中有 13.57 亿元贷款担保被转移至宁波东力。

  这次系统性财务造假隐蔽性强,凸显“三个利用”。一是利用真实客户和业务基础。年富供应链根据业绩目标利用真实的客户虚构业务或虚增服务费率,存在客户配合签订虚假合同、配合资金流转以及在询证函余额不符的情况下盖“相符”章的情况,客观造成财务造假长期未暴露。二是利用境外实体。年富供应链利用其控制的境外实体虚构境外代理采购和销售业务,这种完全在境外进行购销的业务模式操作简便,境外实物流较难追溯,被发现的难度较大。三是利用供应链行业具有的融资性质。供应链行业资金进出频繁,年富供应链又采用总额法核算,资金量大,往来频繁,使得虚增业绩、掩盖坏账等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对违法事实的甄别和调查梳理带来很大困难。

  理想丰满,现实却骨感,生活里没有安徒生童话,没有“穷小子”与“白富美”幸福生活的美好故事。正如英国作家爱略特所言“理想与现实之间,动机与行为之间,总有一道阴影”,有时可能甚至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正如《证券市场红周刊》所评论的“作为中国齿轮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宁波东力少有惊人表现,不仅上市后业绩平平,更是为了保壳“饥不择食”策划重组,终落入骗局漩涡。因这场闹剧,宁波东力“委屈”吃下监管层一记罚单,纵使“不服”,也只能自吞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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