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4-12
深交所4月12日向*ST新光发关注函。前期,公司与丰盛控股、江苏一德等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公司收回10亿诚意金的方式包括收取6400万元现金、受让江苏新玖30%股权、接受江苏一德持有的南京新城发8400万股份质押等。截至目前,前述《和解协议》有关安排均已逾期。4月12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分别签订五份协议,以解决江苏新玖30%股权退还事宜;公司与南京东泰、丰盛控股等方签订《补充协议》,由南京东泰提供四栋商业房产作为南京新城1000万股份质押的替代担保措施,担保限额为4000万元。持有江苏新玖30%股权的股东江苏1912将应收万厦房产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应收江苏新玖累计未分配利润1.42亿元(由万厦房产代付)合计1.72亿元债权转让给苏民金帆,苏民金帆在3年内分期免息支付完毕。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万厦房产从江苏新玖借用大额资金的具体原因、用途及其合理性、真实性,江苏新玖账面累计可分配利润是否经审计,对江苏1912利润分配金额1.42亿元的确认依据,是否考虑滞纳金因素及相关安排的合理性;请说明万厦房产是否就受让江苏新玖30%股权事项履行恰当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