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12-27
观点网讯:12月27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公告,为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运营效率,荣盛发展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开展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
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荣盛发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
对于荣盛发展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荣盛发展表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