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4-11-01
11月1日,宁波银行发布消息称,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11月1日(含当日)起,该行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审核通过后,该行将及时予以调整。
宁波银行表示,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的,客户可向该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同时,客户可向宁波银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