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2-14
深交所2月14日下发关于对东南网架、实控人郭明明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在上市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分别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华宝信托、中诚信托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和《保证合同》,约定东南集团对其承诺保底收益,郭明明、王丽芳夫妇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3月,东南集团、郭明明夫妇与上述认购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将差额补足及保证责任延期至2020年12月。东南集团、郭明明未告知上市公司并披露上述信息,违反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