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1-19
11月19日,广宇集团(SZ002133)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宇集团近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广宇集团为全资子公司绍兴广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浙商绍兴分行借入的三年期借款提供本息不超过8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增信措施:广玥房产以其名下新昌县2021年经2号地块提供土地抵押担保;广玥房产的100%股权质押给浙商绍兴分行。
被担保人绍兴广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翁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为广宇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广宇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385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71,859.43万元,本次提供担保88,000万元,合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