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8-09
乐居财经讯赵微 8月9日,广宇集团(SZ002133)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广宇集团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已取得杭州联合银行蒋村支行一年期最高融资债权本金1亿元人民币,广宇集团为此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另一股东方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出资比例向广宇集团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据悉,被担保方一石巨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胡巍华,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等。系广宇集团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豪鑫持有其49%股权。
另悉,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4月3日,法定代表人李献林,注册资本2450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合伙人为李献林等12位自然人,其中李献林为实际控制人,持股37.1429%,蔡群飞、马国军、杨福胜分别持股18.3673%、16.3265%、12.2449%。
经查询,一石巨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6,040.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9%。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