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04-14
2022年04月15日公告显示:
电投能源(002128)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简称“扎哈淖尔煤业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其中逐笔分批次向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60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内蒙古电投霍白配售电有限公司(简称“霍白配售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2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赤峰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赤峰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山东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3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4.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36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2.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