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4-08-14
8月14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邦”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称,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的债务金额合计约22,26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4%。
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由于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导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的债务金额合计约22,26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4%。具体情况如下:
▲ST天邦公告截图
公告表示,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已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产能,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与主要债权人积极协商,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留债展期、以股抵债等方式缓解偿付压力、压降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金流。
公告还称,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天邦8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宁波中院(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2024年8月6日,债务人天邦食品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本院递交预重整申请,并提交了天邦食品具备挽救价值及挽救可行性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本院审查后认为,天邦食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重整原因且具有挽救价值,有能力且已经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形成初步方案。天邦食品申请预重整获得属地政府支持,并有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愿意参与预重整投资。天邦食品符合预重整条件,本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如到期确有必要延长的,债务人或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向本院提交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