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4-08-09
ST天邦(002124.SZ)发布公告,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2024年8月6日,债务人天邦食品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本院递交预重整申请,并提交了天邦食品具备挽救价值及挽救可行性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本院审查后认为,天邦食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重整原因且具有挽救价值,有能力且已经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形成初步方案。天邦食品申请预重整获得属地政府支持,并有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愿意参与预重整投资。天邦食品符合预重整条件,本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如到期确有必要延长的,债务人或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向本院提交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