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吴宝明证券律师2022-08-08
投资者起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索赔案件一审管辖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中院针对此案件采用的示范性案例审判方式。目前,示范性案例二审判决已生效,投资者胜诉。有了示范性判决,其他ST天马索赔案件的审判效率能有较大提升。同时提示,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2年11月初,不足三个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末班车。
回顾ST天马信披违规事件,2018 年 4 月 27 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18118 号)。2019年11月6日,ST天马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0 号)。
依据生效判决,ST天马(代码:600807)索赔申报条件为: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4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4月27日收盘时还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投资者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进行索赔登记。
※收费标准:
风险代理,前期无律师费,案子结束拿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