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8-02
罗平锌电8月2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于三十日内完成国家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并处罚款6万元。
经调查核实,公司所属腊庄电厂存在以下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事实行为: 2份动火作业票记录的动火执行人陈某八、宋某无特种作业证。以上事实行为已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