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12-01
11月29日,兴化股份公司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函中指出,兴化股份控股股东延长集团的下属榆煤化、凯越煤化2018年-2020年存在将甲醇对外销售情形,违反了延长集团2016年作出的避免甲醇销售同业竞争承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兴化股份证券部负责人,其回复表示,“兴化股份近期正处于再融资阶段,证监会正对公司进行审计核查,并对此前延长石油的违规行为进行补发警示函措施。”
控股股东违反竞业承诺
2016年,兴化股份控股股东延长集团针对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煤化)存在甲醇业务情形,承诺在榆煤化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前,榆煤化的甲醇产品除自用外,全部继续按照延长集团内部定价在内部单位消化,不参与对外市场销售。
但由于榆煤化二期项目未建,自2018年起,延长集团将除自用外的甲醇产品用以对外销售,同年,延长集团承接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煤基芳烃及配套煤矿项目”,其中包括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越煤化)100%股权,凯越煤化主要从事甲醇、硫磺的生产及销售,甲醇主要用于外销。
2018年至2020年,榆煤化和凯越煤化都存在对外销售甲醇行为,2020年12月,延长集团对2016年出具的承诺内容进行了变更,补充出具了新承诺。
兴化股份证券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兴化股份正处在再融资阶段,监管会在对公司的审计、核查中,针对2018年-2020年公司股东延长集团旗下榆媒化和凯越煤化的违规行为补发了警示函。”
10月25日,兴化股份发布公告称,为推动业务整合,切实解决公司与延长集团潜在的同业竞争,同时延长集团为了切实履行关于避免乙醇业务同业竞争之承诺义务,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榆神能化”)51%的股权。
上述证券部负责人称:“除甲醇和乙醇外,公司没有其他存在违反同业竞争的相关产品。”
第三季度利润下滑78%
兴化股份于2007年上市,主要从事硝酸铵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2015年,因国内硝酸铵行业产能严重过剩,2015年前后,连续亏损已面临戴帽风险的兴化股份在停牌七个多月后进行重组。
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兴化股份向延长集团等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17亿元,获注延长集团化工及天然气资产。交易完成后,由陕西国资委控股的延长石油成为兴化股份第一大股东,主营业务由硝酸铵转变为LNG(液化天然气)、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重组后的兴化股份,实现扭亏为盈,但利润并不稳定。数据显示,2019 年-2021的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6亿、2.14亿、5.39亿。2022年三季报显示,兴化股份单三季度实现营收6.73亿元,同比下降18.92%,实现归母净利润4207.56万元,同比下降78.27%。
记者注意到,兴化股份此前曾通过非公募投收购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并增加了乙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在募投公告中称,若合成气制乙醇作为燃料乙醇,将会对募投项目的乙醇产品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乙醇产品成为兴化股份的新业务后,但公司对此的态度却不甚明确。今年4月1日,兴化股份在投资者平台中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有乙醇产品的生产。此后又表示,国家尚未明确出台关于本公司生产相关乙醇产品是否进入车用乙醇汽油使用的产业政策。
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量达1777辆,占总新能源汽车产量不足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