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4-01-12
2024年1月12日,深交所对恒宝股份(SZ 002104,收盘价:7.1元)及相关人员予以处分:经查明恒宝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恒宝股份将相关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61亿元,虚增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钱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徐霄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妹妹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