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09-18
近日,恒宝股份(00210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恒宝公司”)在恒宝股份前任董事长(已去世)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前述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至2020年,恒宝股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3.62亿元。
据此,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宝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恒宝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9月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是资本市场上的一个大案,该虚假业务牵扯颇广,此前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