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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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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四年财报造假!证监会拟对恒宝股份及高管罚款800万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9-08  恒宝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时间财经2023-09-08

  9月7日,据恒宝股份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恒宝股份2017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决定对恒宝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长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霄凌和陈妹妹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恒宝股份于9月2日收到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

  据公告,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恒宝智能,以下合称恒宝公司)在恒宝股份前任董事长(已去世)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专网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内容,都是由隋田力指派的人员安排和控制的。恒宝公司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恒宝公司向供应商支付100%货款、客户向其支付5%货款作为定金;完成交货后客户支付其余95%的货款。

  2019年8月,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认为该业务不可控且毛利率低,决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恒宝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专网通信业务,前期款项也已全部收回。

  告知书指出,前述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因此,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 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证监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霄凌、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恒宝股份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合同执行。公司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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