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3-09-07
恒宝股份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钱京、徐霄凌、陈妹妹为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霄凌、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