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11-22
冠福股份(002102)因信披违规而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仍在进行中。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2月25日到期,目前仅剩1个月时间。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需尽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31日,冠福股份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因此,福建证监局对冠福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均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从而引发众多受损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已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均获胜诉。
据冠福股份2023年三季报披露,截至10月28日,前述事项已引起受损投资者诉讼,并由法院指定专业机构已出损失核定意见的案件有661起,公司累计计提预计负债5274.55万元。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前期已生效判决,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买入冠福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9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律师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代受损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