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网2023-12-12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浔兴股份(维权)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8日,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浔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津汇泽丰)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浔兴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浔兴股份维权入口)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天津汇泽丰、浔兴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浔兴股份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上市后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买入浔兴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12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