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4-09-1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对你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存在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值计提不充分、未能按照会计准则前后一致地列报融资租赁保证金、预计负债计提不谨慎、会计差错未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等问题。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相关规定。根据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公司财务管控,规范会计核算,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你公司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南证监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