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掌财经2024-10-22
10月18日,ST中泰发布关于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ST中泰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清华、王雅玲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清华、王雅玲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清华、王雅玲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清华、王雅玲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韩强、聂婷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
资料显示,韩强,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年起历任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科员,重庆华美装饰有限公司销售部科员,新疆电信公众信息培训学校科员,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经营部科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员,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项目管理专业师、投资管理专业师,新疆中泰博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新疆中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法务部部长,新疆中泰博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投委会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法务部部长、中泰集团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博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聂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起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仓储中心库管员、审计部审计员、副主任审计师、审计法务部部长,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副主任审计师,纪检监察审计部副主任审计师,审计部副主任审计师、主任审计师,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中泰环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婷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除担任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中泰集团控股公司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中泰环鹏有限公司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5月19日,ST中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更正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中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ST中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ST中泰成立于2001年,新疆中泰集团成员,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