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29
深交所7月29日下发关于对ST新海控股股东张亦斌、马玲芝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鉴于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张亦斌、马玲芝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查明,张亦斌、马玲芝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7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瓜皮帽感受公告,张亦斌、马玲芝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因未履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义务,导致张亦斌所持公司7.8%股份、马玲芝所持公司11.64%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涉及金额分别为21,920.91万元、33,558.94万元。张亦斌、马玲芝的上述减持行为均发生在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张亦斌、马玲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