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鳗快报2024-04-30
*ST新纺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ST新纺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3 年3 月22 日,*ST新纺收到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 年 4 月 28 日,*ST新纺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经查,*ST新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 2016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存货,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织涉嫌虚增研发费用,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
对*ST新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魏学柱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勤芝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对副董事长、总经理陶国定,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吴勤霞,董事、副总经理王峰,时任副总经理鲁西平、宋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韩振平,时任副总经理白普,董事、副总经理时任监事赵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 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万华楠,财务总监肖新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郑军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此外,魏学柱时任*ST新纺董事长,组织、策划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时间长、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魏学柱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许勤芝作为*ST新纺董事、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魏学柱授意安排,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许勤芝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ST新纺因财务造假事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合计处罚4250万元,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更是对其他潜在违规企业的强烈警示。
业内人士指出,*ST新纺的财务造假事件并非个案,它反映了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视行为和道德风险。这提醒所有企业,诚信经营不是口号,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市场和社会的尊重。
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任何忽视诚信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代价。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信用环境,而这一环境需要每个企业共同维护。从长远来看,诚信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是支撑企业持续发展的根基。因此,企业应当将以信誉立市,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长远的未来。
*ST新纺 2023年年报
4月29日晚间,*ST新纺发布最新年报,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9 亿元,同比上升 1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虽较上一年度同比上升55.18 %,但仍亏损2.96 亿元。
《电鳗财经》将对*ST新纺未来业绩变化情况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