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16
东方海洋公告,公司收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前海道胜不服山东省高院民事判决的监督申请未获支持。案件涉及金额包括本金3000万元及相关费用,本次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